柳州市財政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柳財處〔2021〕14號 )
當 事 人:廣西云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漢秘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號陽光100城市廣場3號樓23-10室
當事人受柳州市民政局委托組織了柳州市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貨物采購項目(編號:LZZC2020-J1-000453-GXYD)的競爭性談判活動。當事人在組織采購活動中存在變造采購文件的情形。
經(jīng)查明,當事人在未經(jīng)采購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變更采購文件中采購需求的產(chǎn)品清單和商務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六條。
根據(jù)以上事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六條和第七十八條之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
一、處以5萬元的罰款,罰款上繳國家金庫柳州市中心支庫。
二、兩年內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
上述罰款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入柳州市財政局處罰專戶:
戶名:柳州市財政局
賬號:2003*******3271001
開戶行:國家金庫柳州市中心支庫
逾期繳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當事人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柳州市財政局
2021年9月29日
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柳州市財政局辦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發(fā)???????
當 事 人:廣西云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漢秘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號陽光100城市廣場3號樓23-10室
當事人受柳州市民政局委托組織了柳州市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貨物采購項目(編號:LZZC2020-J1-000453-GXYD)的競爭性談判活動。當事人在組織采購活動中存在變造采購文件的情形。
經(jīng)查明,當事人在未經(jīng)采購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變更采購文件中采購需求的產(chǎn)品清單和商務要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六條。
根據(jù)以上事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六條和第七十八條之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
一、處以5萬元的罰款,罰款上繳國家金庫柳州市中心支庫。
二、兩年內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
上述罰款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入柳州市財政局處罰專戶:
戶名:柳州市財政局
賬號:2003*******3271001
開戶行:國家金庫柳州市中心支庫
逾期繳納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3%加處罰款。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當事人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柳州市財政局
2021年9月29日
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柳州市財政局辦公室 2021年9月29日印發(fā)???????